| 中国企业赴乌兹别克投资仍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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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1 20:41 文章来源:经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日前,河北省XXX向我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反映,2007-2008年间其先后在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马哈县、塔什干分别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开办了2家合资砖厂。在不懂语言的情况下,其盲目委托乌方合伙人办理企业注册手续,轻信乌方合作人为企业办理免税等承诺,乌方合作人后又通过赶走翻译、控制签证办理、克扣中国工人工资、控制资金转账、威胁恐吓索要股份和利润等手段完全控制了砖厂的经营。XXX第一家砖厂由其与几个中国人共同投资,第二家砖厂所需资金为其引导本村百姓集资而来。经了解情况,使馆建议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追回损失。
该案再次警示中国投资者,在乌投资需要深入了解乌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一切按照正常程序办事,不能轻信对方口头承诺,要有语言和工作团队上的保障,寻找正规和可靠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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