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政府计划给予企业技改投资以免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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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28 21:15 文章来源:驻乌兹别克使馆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据来自乌兹别克内阁的消息,乌政府计划在今年第一季度内出台一系列鼓励企业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的优惠措施。其中包括:凡是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自有资金和引进的资金3年内免缴利润(所得)税;企业所购用于发展生产的新设备3年内免缴财产税。目前,乌自1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利润税率为10%,财产税率为3.5%。
对于仅仅交纳“统一税赋(总收入的10%)”的中小型企业,乌政府还准备实行5年内将企业购进新技术设备的成本从应缴纳的税额中扣除的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但规定此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应缴纳税基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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