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乌兹别克概况政策法规专题调研中乌合作企业名录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乌合作 >  统计数据 >  正文

2007年乌兹别克与中国双边贸易情况
2008-02-20 16:16  文章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统计委员会的统计,2007年乌中贸易额7.49亿美元,同比增长7.3%。其中乌向中国出口3.15亿美元,同比下降11.8%,自中国进口4.34亿美元,同比增长27.2%。中国为乌兹别克第五大贸易伙伴。前四位分别是:俄罗斯(40.38亿美元)、哈萨克斯坦(11.94亿美元)、乌克兰(10.6亿美元)和土耳其(7.54亿美元)。

从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看,乌向中国出口主要以棉花为主,占出口总额的72.8%,其次为能源及金属类产品。乌自中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黑色和有色金属等(详见下表)。

 

2007年乌兹别克与中国双边贸易商品结构(乌方统计)

 

商品名称

贸易额(万美元)

占比(%

同比增减(%

 

 

棉花

22888.3

72.8

-16.4

食品

146.5

0.5

24.8

化工

345.8

1.1

-67.4

能源载体及石油产品

2043.6

6.5

-35.1

黑色和有色金属

880.3

2.8

85.6

机械设备

377.3

1.2

21.9

服务

2452.3

7.8

17.2

其他

2295.1

7.3

24.3

 

食品

1997.3

4.6

22.4

化工

8770.8

20.2

70.5

黑色和有色金属

3169.7

7.3

83.2

机器及设备

24228.4

55.8

2.8

服务

955.2

2.2

-36.4

其他

4298.6

9.9

3.7

资料来源:乌兹别克统计委员会

 

另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国与乌兹别克双边贸易额为11.29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16.2%。其中我对乌出口7.66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88.6%,自乌进口3.63亿美元,同比下降35.8%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