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Отдел по тор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 вопросам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в Республике Узбекиста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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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中国企业请求经商处协助解决债务纠纷程序
  企业请求经商处协助解决债务纠纷程序

  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妥善协助解决乌企业欠债(调汇债务或贸易货款),请企业提供:
  1、乌方合作伙伴、乌银行盖章确认的债务清单,列明货款存入银行(至今不能调汇)的时间;
  2、国内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确有债务的公函;
  3、企业在乌注册执照复印件;
  4、债务形成说明及追债经过(企业与乌政府、银行部门联系情况的材料);
  5、企业聘请的乌当地律师出具的诉讼材料。




  【投资陷阱提示】不要上当来乌兹别克建砖厂

  最近一段时间来,有不少中国农民工应乌兹别克斯坦个体商人、华侨、持中国护照的包工头邀请来乌搞砖厂,屡屡受骗并遭受不公正待遇。雇主将国内农民工骗来后,克扣工资、扣押农民工护照、不提供正常饮食和住宿条件,使农民工被困、无法回国。这些雇主均没有调汇能力,因此无法向农民工支付美元,请国内准备来乌兹别克制砖的同胞不要上当,不要在没有生命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出国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