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Отдел по тор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 вопросам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в Республике Узбекиста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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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90年代开始,乌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经营者的权益,促进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发展,包括《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法》、《私有财产法》、《私有企业法》、《家庭企业法》、《发展手工业劳动法》等。其中影响较大的法律是2000年颁布实施的《保障经营自由法》,该法明确国家为公民自由参与经营活动提供基本保障和创造条件,保护经营主体的权利和合法利益。2009年5月15日,乌发布《关于支持和发展经营活动的措施》的总统令;2010年12月14日乌总统发布决议,确定2011年为乌“小型商业和私有企业年”,指定总理牵头成立专门委员会,组织落实相关促进活动。乌政府出台十大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减轻税负

  改革税收制度,大幅度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包括大幅度减少乌中小企业统一税率和应缴强制基金数额,统一税费率从2000年的13%下降到2012年的5—6%。
  2011年9月1日起,废除中小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当地货币开户费,规定3个银行工作日内完成中小企业的信贷申请审查,并按照约定数额提供信贷服务;取消50%强制结汇要求(不含天然气出口和运输);给予日用必需品生产企业5—7年的免税期;免除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设备进口关税。
  仅2011年一年,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额即超过5亿美元,其中35%被用于扩大生产和企业改造升级,25%用于鼓励就业,税收政策对加速中小企业发展及增加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作用明显。

  (二)简化手续

  乌政府强化中小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简化中小企业商业的注册登记手续,推出“一个窗口”服务系统,如企业手续符合要求,不超过2个工作日即办结国家注册手续。
  2012年8月1日起,乌政府2次缩减企业注册程序,取消初始注册资金的要求。
  2014年底起,所有与中小企业商业相关的缴税、财务报表等将通过电子申报和支付系统完成。

  (三)加大扶持力度,减少行政干预

  2012年,乌政府取消针对中小企业的80种许可程序和15类许可证项目,大幅度减少财务报表数量。此外,自2013年1月1日起,乌进一步减少政府干预,将取消65种统计报表和6种税务报表,并将提交报表周期缩减2倍。
  为刺激中小企业发展,乌2011年8月颁布《关于持续发展小型商业和私营企业的补充措施》总统令,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空间。按照该总统令规定,乌各级政府部门保证中小企业者的优先权,将调整与此相悖的相关法律法规;将中小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名单;对新设立企业3年内免于税务监督检查。
  2011年“小型商业和私有企业年”期间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各级地方政府,克服官僚主义和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壁垒,减少许可程序、审批制度数量,减少政府干预,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对因国家机关非法决定、官员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以及出台与法律不符的部门规章而使经营者蒙受的亏损进行赔偿。

  (四)资金扶持

  乌政府从2006年开始对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小额信贷扶持、金融支持、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和商业提供个人小额信贷渠道,以保证其较为便捷地获得资金,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2011年,乌银行共提供了25亿美元贷款用于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占乌银行总贷款额的26%。根据总统命令,由乌央行和乌银行协会负责组织设立小型商业和私有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五)积极申请外国和国际金融机构融资支持

  截止2012年9月份,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伊斯兰开发银行、韩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约15亿美元贷款,用于支持乌中小企业和私人经济的发展。
  自2005年上合组织银联体成立以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和灵活机制,向乌提供了2.81亿美元的贷款,其中部分资金被用于支持其中小企业发展,取得良好效果。
  亚洲开发银行从1998年开始,致力于支持乌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计划,为乌政府提供金融支持,扶持中小企业实现就业、收支平衡和资本积累。亚行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已达1.7亿美元,继续实施“支持小型和微型金融业发展”计划,进一步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乌小型和私人企业发展。按照亚行目前的计划,其提供的信贷支持,将为乌中小企业增加3万个新就业岗位。

  (六)鼓励产品出口

  乌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根据出口产品比例享受自由调汇,同时取消企业产品出口强制结汇要求(不含天然气出口和运输);出口企业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的优惠政策。2011年,中小企业出口产品占乌出口总额比重达14%。

  (七)加大教育培育

  乌自15年前开始推行9+3义务免费教育,即9年制毕业的中学生须参加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以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利用国家预算和近10亿美元的外部贷款,乌建设和装备了1.5万所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可掌握3—4门专业知识和至少2门外语。最近5年的毕业生共达250万人,其中2011年为60万人,满足了企业现代化的用人需求。教育体系的改革,特别是利用原有的教育基础建立一批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八)发展农村经济

  乌政府制定多部发展纲要,采取措施和提供资金支持,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标准住宅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零售业和家庭服务业,在每个新的居民聚集地区建设小商品和服务市场。按照促进就业发展纲要,乌每年帮助农村地区新建2000个家庭企业。

  (九)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乌不断完善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基础设施,同时加大经济特区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如2008年开始建设的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乌已投资近1亿美元,用于建设和完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2012年4月成立安格连工业特区,短期内乌已投入6000多万美元,用于完善区域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十)完善资源配置

  乌建立资源和原材料交易所,中小企业可以平等和无障碍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得到自身生产和发展需要的资源类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