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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将引入汽车环保标签

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3月30日消息,29日,乌政府通过关于减少交通运输对大气有害影响的决议,批准为所有类别机动车辆引入环保标签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决议,自6月1日起,生态标签将在全国分阶段推广。启动“生态友好交通”制度,监测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创新技术,根据与空气环境状况,划分为“清洁”(绿色)、“一般”(黄色)和“有害”(红色)等生态区域。由自动评估系统检测确定车辆相应环境类别,将并根据结果贴上相应颜色防伪生态标签并附电子标签。对于环境类别不符合特定生态区域的交通运输,将实行环境补偿、限制或禁止进入等措施。在不符合其类别的生态区域内使用交通工具将受到处罚,征收的罚款用于有针对性地改善环境状况。“生态友好型交通”系统将持续到2030年:第一阶段覆盖塔什干(2024—2026年),第二阶段覆盖努库斯和各地方行政中心,如有必要还将加大覆盖面例如旅游中心、自然保护区、健康和休闲区(2026—2028年),第三阶段覆盖全国(2028—2030年)。

自6月1日起,乌道路安全服务部门将对车辆逐步开展进行环保检测,免费发放生态标签。截止日期为:塔什干2027年1月1日,努库斯和各地方行政中心2029年1月1日,其他地区2031年1月1日。对于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其他投放日期不超过三年的车辆,将免费发放“绿色”类别的生态标签,车主无需到现场进行检测,只需在线提交申请即可,标签贴纸将通过邮件发放。救护车和公交车不受限制,其他车辆在不符合其环境类别区域内临时使用须经政府批准。相关信息将在网络平台上发布。

乌内务部下属创新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新系统相关执行工作,并将加强交警队伍力量,配备检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将设立大气监测中心,设立行政执法部门,购置交通违规自动拍照和录像设备,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登记。生态环境部、内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将在6月1日前整合信息系统。此外,计划推出一种用“清洁”类别汽车替换“有害”类别汽车时的补贴分配程序,经济财政部将在一个月内提出融资建议。